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

粗略说来,罗马人占领英国长达4个世纪,几乎和白种人成为美洲的优势民族的时间差不多。突然有一天,他们的末日降临了。在那之前的500年中,罗马人一直在阻止野蛮的条顿民族进入罗马帝国在欧洲的势力范围。但是,他们的防线终于崩溃了,整个西南欧洲很快被蛮族席卷了。罗马人急忙召回他们在欧洲各国的驻外军团,只在英国东部留下几个军团保卫身后的不列颠大平原免受苏格兰蛮族的侵袭,其余还有几个要塞保卫着威尔士的平安。他们像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帝国一样,并没有意识到大势已去,直到覆亡多年之后,他们才猛然醒悟——国非其国。

有一天,定期补给的船只没有按时抵达英国,这意味着,高卢已经落入敌人之手。从此之后,这些在英国的罗马士兵就与母国隔断,永远地与罗马失去了联系。不久,港口传来消息,一些外国船只出现在亨伯河与泰晤士河河口附近,而达勒姆、约克、诺福克、萨福克和艾塞克斯等地的村庄都受到袭击并被洗劫一空。罗马人从未在东海岸线上设防,因为那在从前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现在,那个曾经推动条顿人跨过多瑙河、越过巴尔干和阿尔卑斯山山口的神秘力量(是饥饿,或是流浪的习性,还是后有追兵?我们无从知晓)又推动撒克逊的海盗从丹麦、从荷尔斯泰因蜂拥来到不列颠的海岸。

那时,那些住在漂亮的别墅区中的罗马总督、罗马军队、罗马妇女和儿童,顿时灰飞烟灭,就像美国弗吉尼亚州和缅因州最早的白种居民无声无息地从我们的世界中神秘地消失了一样,直到今天,我们还在寻找那些别墅的遗迹。这些罗马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其中的一些人被自己的仆人杀死了,妇女则嫁给了好心的当地人——这就是那些骄傲的征服者的民族的离奇命运,这只命运的巨手将那些没有及时打道回府的人骤然攫住,再也没有放开过。

随后,暴乱开始了。那些来自苏格兰和喀里多尼亚的手持大斧的蛮族,肆无忌惮地杀戮他们的凯尔特同胞,因为这些凯尔特人在罗马人充当世界警察的几个世纪中,曾经做过他们的走狗。于是,在这样悲惨的情况下,人们通常会犯下致命的错误——一个念头便造成万劫不复的灾难:“我们到别的地方去找一些骁勇善战的人,雇佣他们来帮我们打仗吧。”于是,这些强人来了,他们来自艾德河与易北河之间的那些沼泽和平原,他们属于一个名叫撒克逊的部落,但我们不知道他们部落的具体来源,因为,德国北部全是撒克逊人。

他们为什么又要称自己为盎格鲁呢?这又是一个不解之谜。“盎格鲁-撒克逊”这个词是在他们来到英国几个世纪之后产生的。这个词现在是一个战斗口号:“盎格鲁-撒克逊血性”或“盎格鲁-撒克逊传统”。如今“盎格鲁-撒克逊”已经成为一个神话,这个神话的主人公得意地认为自己比所有人都优越。那又何必太认真呢?然而,历史学家不得不遗憾地宣称,盎格鲁人不过是以色列王国失散的部落中的一支,这些失散的部落常常在编年史中被提起,但没有人能确定他们的来源。至于撒克逊人,他们也不过就是北欧外来的游牧部落,30年前,人们可能还会在远洋轮船的下等舱中见到他们。这些人非常强壮,他们对工作、战斗、娱乐和劫掠,永远热情高涨,精力旺盛。盎格鲁-撒克逊人用了整整5个世纪才完成统一大业,这块土地今日已经成为他们的世袭领地。他们还强迫可怜的凯尔特人使用他们的语言,于是这些凯尔特土著又很快将他们从罗马贵妇人厨房里拣来的那几句拉丁文抛到脑后。后来,当条顿的移民大潮涌到这个小岛时,盎格鲁-撒克逊人又被赶出家园。

到1066年,英国又成为诺曼底的附属国,因而这个岛国不得不第三次承认海外强国的统治权。然而不久,情况很快发生了逆转。诺曼底人感到英国殖民地比法国本土更有价值,于是他们抛开了暂时的落脚之地——法国,永久地在英伦三岛定居。

然而,到最后,诺曼底人不仅失去了在法国的全部领地,还丧失了在英国的统治权,他们的不幸恰恰是英国的幸运。英国人开始意识到大西洋的存在而不必再向往大陆。即便如此,如果不是亨利八世的情事,英国也不能走上开拓远洋的道路。让亨利八世坠入情网的那位安娜·博琳声称,想走进她的心灵必须要先走进一座辉煌的教堂——和她结婚。那就意味着亨利八世必须要和他的西班牙王后——血腥玛丽(英国都铎王朝女王,曾残酷迫害新教徒——译者注)的母亲——离婚。这引发了英国与罗马教廷的争吵,甚至触及到教皇在整个基督教世界至高无上的权力。由于西班牙站在教皇一边,英国人就必须学会自力更生,学会如何航海,并打败西班牙海军,否则它只能沦为西班牙的一个行省。就在这种情况下,时机来临了,一场婚变成为英国人驾驭大海的契机,并使他们从此开始了新的贸易,而他们优越的地理位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外在的转变必须要经历内部的斗争。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愿意看到一个阶级为了另一个阶级的利益而自取灭亡,所以那些从诺曼底人离开之后就掌握了国家最高权力的封建大地主们,开始组织起来反对国家丢弃农业,反对政府去开拓世界贸易,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从来都是死敌,所以在中世纪的骑士眼里,商人就像美国今天的私酒贩子,你可以差遣他们,但决不能允许他们踏进你的家门,他们对商业贸易不屑一顾,认为这不是自由人应该干的事情。因此,当时的生意人都是外国人,尤以德国人居多,还有著名的伊斯特利斯人——来自北海和波罗的海的民族。是他们首次让英国人认识到钱币有着不容置疑的价值,今天的英镑就是从“伊斯特利斯磅”发展来的。但是,有经商头脑的犹太人全被驱逐出了英国,不许他们踏入英国的土地,甚至当莎士比亚创作夏洛克这一形象时,他的素材也只是道听途说。

虽然英国港口也做一点儿渔业贸易,但是内地绝大部分土地当时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在那之前数百年一直如此。大自然非常青睐这块土地,使它特别适合畜牧业发展,多沙石的土壤虽然不宜种谷物,但却能生长茂盛的青草,饲养牲畜。

英国全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不断地刮西风,给这里带来丰沛的降雨。如果有人曾在冬季去过伦敦,就不能不想到那连绵不断的阴雨。正如我介绍北欧各国时所讲,现在的农业已不再完全依赖大自然。虽然那时我们还不会人工降雨,但是化学工程师们已经教会人们如何克服各种自然灾害,而在乔叟(英国诗人,人文主义的最早代表——译者注)和伊丽莎白女王(英国都铎王朝女王,在位时建英国海上霸权——译者注)的时代,人们将一切自然灾害全看成是上帝的旨意,根本无法违反。这个岛的地质结构也使东部的土地所有者们受益匪浅。英伦三岛的横断面看上去就像一只巨大的汤盘,略有倾斜,西部高高翘起,东部舒缓平坦。这是由于不列颠岛的前身是一块古老的大陆的一部分,东部最古老的山脉都被风雨销蚀殆尽,而西部年轻的山脉却仍屹然挺立,再过1000万年或更久的时间才有可能被海潮和飓风磨平。这些年轻的山脉蜿蜒着一个叫做威尔士(凯尔特语中少数几个幸存的词汇之一)的地方,这些大山像一道屏障,保护着东部的低地免受大西洋狂风暴雨的侵袭,使得东部大平原享受着宜人的气候,不仅适合发展种植业,还适合发展畜牧业。

由于汽船的发明,我们可以从阿根廷或芝加哥订购粮食,冷藏法的广泛应用又使冻肉可以从世界的一端运到另一端。富裕国家都不必再完全依赖本国的农田养活自己的国民,但是100年前,那些粮食供应商还可以支配整个世界。只要他们锁上粮仓的大门,数百万人就会慢慢地饥饿而死。英国却无饥馑之忧。躺在南面的英吉利海峡、西面的塞文河(这条河把威尔士与英格兰隔开,最后流入英吉利海峡)、北面的亨伯河与默西河以及东面的北海怀抱之中的不列颠大平原,就成为英国最重要的地区,给这个国家供应着丰富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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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英吉利海峡干涸

当然,我所说的这块“平原”和通常意义上的平原并不完全一样。英吉利的中央大平原不像美国堪萨斯大平原那样平坦得如同一块烙饼,而是像一幅卷曲的风景画,起伏不平,跌宕有致。在平原中间流淌着泰晤士河,它几乎和哈得孙河一样长,达215英里。这条河发源于坎特伍德山,一个盛产绵羊的地区。这里还有一座著名的城市——巴斯。早在罗马统治的时代,那些受尽英国“饮食折磨”的人就常来这里,在热滚滚的钙钠矿泉洗完澡后,再继续吃一些半生不熟的牛排和蔬菜,以“增强”他们的体质。

泰晤士河流经奇尔顿山和怀特霍斯丘陵之间,为牛津大学的划船比赛提供了足够方便的河水。最后,这条河就进入位于东盎格鲁山与北当山之间的泰晤士河谷。如果不是连接大西洋与北海的多佛尔海峡将这部分白垩石地区拦腰斩断,泰晤士河有可能一直流向法国。

就在这条河上,屹立着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伦敦的诞生绝非偶然,也不是统治者异想天开的产物,就像罗马或者其他许多已经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城市一样,它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完全是由于经济的需要。为了使南北交通不必受制于那些无耻的渡船夫,人们决定在河上建一座桥。桥址选择在河运的终点处,河面又不很宽,足可以让2000多年前的建筑师造出一座安全稳固的桥梁,使商贾、货物可以轻松渡河。伦敦城就出现在这里。

当罗马人离开之后,整个英伦三岛已经面目全非,但伦敦依然挺立。时至今日,这座城市已拥有800多万人口,比纽约多整整100万人。面积为古代最大的城市巴比伦城的5倍,是巴黎城的4倍。伦敦城内高层建筑不多,英国人不喜欢住在鸽子笼一样的高楼大厦之中,这样可以维护个人的小天地,不受他人干扰,因此整个城市一直在向水平方向扩展,而美国的城市恰恰相反,始终在向上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