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起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灌汤包, 灌汤包比平常买的肉包子还大,更不要说和小笼包比较了。他觉得自己以前吃的小笼包和这个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灌汤包的皮薄到透明,好像吹口气皮就会破掉一样, 表面的褶子繁复, 让整个灌汤包像一朵正绽放的菊花。灌汤包简直像一个艺术品,让人舍不得下嘴。稍一动弹, 就能看到灌汤包里的汤汁在轻轻晃动。

沈云起有些舍不得吃,也不会吃灌汤包, 觉得有些无从下手。

还没有离开的白一诺见沈云起这么苦手, 于是提醒:“先开窗,后喝汤。”

“你小心地将灌汤包夹起来, 然后咬一个小洞, 把包子里面的汁倒到勺子里喝掉,或者是直接吸完就行。”

沈云起按照白一诺所说的做, 小心夹起灌汤包之后在灌汤包上咬了一个小洞。灌汤包之中鲜美的汤汁顺着小洞,尽数涌进嘴里,味道让他感到十分震惊。

灌汤包的馅料是用上好的猪蹄膀的猪皮熬制,再混合鲜美的鸡汤,又加上了时令的蔬菜切成的丁。上锅蒸制之后, 固态的馅料经过加热成了汤汁,热腾腾的。

沈云起喝了一口汤汁, 不禁睁大眼睛, 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好吃!”

汤汁肉鲜味美,清香利口,一口下去鲜美得不得了, 让人唇齿留香, 十分满足。这个巨大的灌汤包十分实在, 里面的汤汁如它的外形那样非常多,让人喝的非常爽快。

沈云起不得不感叹发明灌汤包的人的奇思妙想,薄薄的一层皮之中却包裹着如此鲜美浓稠的汤汁,真是妙哉。

等到喝完汤汁之后就可以吃灌汤包的皮了。灌汤包的皮是用上好的精白面粉制成的,薄如纸,软硬恰到好处,浸透了汤汁,越嚼越香。

“制作绝,吃法奇。”沈云起赞叹道。他不像苏大爷那样喜欢到处寻觅美食,因为他的口腹之欲不重,虽然不缺钱但是平日里十分节省。

他吃东西就像他的人一样喜欢讲究实在,因为年轻的时候有过食不饱腹的苦日子,所以他觉得食物的饱腹感最为重要,从不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食物,也不会去买贵价食物,觉得平日里粗茶淡饭就足矣。

之前从苏大爷那里得到的绿豆糕是第一个例外,那是他第一次吃到外型和味道都那么精妙的食物,原本口腹之欲不重的他都被惊艳到了。

这是他第一次好奇心如此旺盛,追根溯源,寻找做菜的饭店。

现在,灌汤包成了第二个例外。

这让沈云起知道,原来他的口腹之欲也是可以这么重的。他现在甚至还想再要一个灌汤包,再次享受之前的美味。

苏大爷在旁边馋得不行,走到白一诺旁边哀求:“老板,我可是老顾客了,店里烧了肉菜不能不卖我一份啊,我付钱的!”

“好的,稍等。”

虽然成功得到了灌汤包,但是苏大爷有些不满意,因为白一诺对待沈云起的时候,是主动提供小笼包的。然而到他这里,他却是求着老板才能尝到。

真可恶,真不应该让这个沈老头知道这家店在哪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