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俊始终觉得,一个歌手,要靠这样来挣钱,真是一种悲哀。

可这又是没有办法的死结。

在华国没有发展到一定的文明阶段之前,盗版绝对是没办法回避的问题,殷俊想要阻止电影盗版还能想点办法,可对于CD和磁带这样技术含量低的东西,你想要封锁都没有太多的能耐。

特别是到了网络时代、智能手机时代,再牛的人也没办法阻止盗版音乐的传播。

故而一个歌手想要生存,想要继续做自己的音乐,他就必须要靠上述的手段来养活自己。

比如说薛知谦,为了能继续唱歌,开过火锅店、做过小生意、倒卖过房产……等等,赚来的钱都来做音乐了。

有钱了,才能继续去做音乐。

没钱,你还谈什么音乐理想?

这样的事实,非常的残酷,但歌手们却不得不面对它。

不过呢,殷俊以领先这个时代40年的经验,在现在这个根本没有网络的年代,却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办法有且只有一个。

降低价格。

拿90年代流行的音乐磁带来说,星华书店和正规音像店卖的是10块一盘,效果、封面和歌词单,都非常的好。

这时候的盗版磁带,效果最多只有正版的60%,但他们的价格是6块,甚至5块都有。

而且盗版的人还挺有想法的,经常还搞点什么精选集,就是把一个歌手的好听的歌全部集中起来,或者把七八个歌手好听的歌集中起来——特别是后面一种,这可是正版绝对没办法做到的。

90年代,别说学生们兜里没几个钱,就是大人们也都是300-500块左右的工资,10块钱和5块钱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于是,盗版磁带至少分润了一半的销量。

但这个时代,歌星们基本上还是能吃饱的。

嗯,只能说是吃饱,因为大头的全都被三大集团给瓜分了,只留了点给歌手和所属唱片公司。

华国唱片总公司、华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中影音像出版社,它们以及他们下属的数十个地方音像公司,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网络,包办了所有正版的唱片、磁带和CD。

国内的私营唱片公司还好一点,至少能有两三成的收入。

国外的和港苔的除了给他们授权分成或者卖断之外,没有任何自己卖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