缥缈的云层遮住了太阳,轻盈的薄雾笼罩着马尔哈姆。我推开通往码头的玻璃门,细细端详了四周,才敢迈进院子。玻璃湿漉漉的。晚上一定下过雨。再去看地面上的车痕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我还是望了一眼。嘴里嚼着一块不新鲜的饼干,用来缓解恶心的感觉。身子往小屋周围挪动时,我用双眼在草坪里搜索,却又像是外人,冷眼旁观,眼见自己竟然能够如此镇定、如此正常,心中讶异不已。要知道这一切才发生了不过几天的光景。

我以为昨晚大脑受了刺激,所以把看到的东西理解成为某种错误的幻象。如果一个人忧心忡忡,那这种事情就时有发生。我从客厅窗户向外张望到的物体,可能是一只熊,甚至是树影也说不定。但心里其实另有答案。完全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或者说看到了谁。这种感觉至少让我释然,而非惊恐。

我重新化了妆,往脖子上厚厚地拍了好些粉底,又强迫自己喝了半碗酸奶。我扯下一张白纸,开始写购物清单。牛奶,水果,面包。我忽地放下笔,看着那平淡无奇的白纸黑字。如果我计划购买食物,那必然意味着我要继续待在这里。这份念头竟十分神奇地让我无动于衷。好吧,我自忖。好吧,接下来就这么做好了。我感到内心躁动,预感将有什么事情发生,一种渴望、迫不及待的感觉,像是蛰伏已久,行将蜕皮一样。马上,我就要褪下老旧的外壳,以一个真实的自我面貌涅槃。那是一个我一直都是,却又试着隐瞒的形象。

我的目光转向斯米拉的芭比娃娃,它仍旧躺在厨房地板上。我诧异地发现,其中一个金发娃娃躺在了肯[1]的脸上,用身子遮住了它的鼻子和嘴巴。肯的双臂张开,像是疯狂地在空中挥舞,但就是没有办法逃开。芭比完全掌控了它。我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集聚焕然一新的力量。我做了一个困难的决定。我做了对的事情,选择了唯一可能的选项。除此之外,别无选择。接着我想起了斯米拉,自责感再度袭来。我挣脱乏力,只能给自己打气,站起身,又朝地板上的娃娃看了一眼。你必须放斯米拉走,你心里清楚得很,你必须如此。

我缓慢地回到客厅,来到面朝院子的那扇窗前。我站得如此之近,鼻子甚至都触碰到了窗玻璃。我的眼睛凝望着那个黑影曾站过的地方,许久不曾移开。我的目光是那般热烈,以至于视线终于支离破碎、模糊了起来。一如前几天,我站在门厅的镜子前,彷徨间看到了另一张脸,似乎要和我的脸融为一体。她的双眼与我的合二为一,我们直视彼此,进入到空虚的黑暗之中。我们共享的黑暗。她就是我。我就是她。也许我还能做些什么,也许还不算为时太晚。

离开小木屋前,我走去给猫的碗添食,却又赶忙停住。提里斯呢?它昨晚并没有和我一起睡在床上。老实说,我一整个上午都没有看见过它,甚至连它以往陪伴的“喵喵”叫声也没有听见。我朝客厅又看了一眼,可在沙发上也没有瞧见那卷成一团的毛球。这才想起我把它放到外头去了。什么时候的事情?我蹙眉。昨天吗?一定是昨天,具体时间记不起来了。时间线混杂成一团,越想抽丝剥茧,就越是缠绕纠结。

屋外的道路上,已经不可能看见那个夜访者留在碎石上的车痕了。雨水冲刷走了所有痕迹。汽车的风挡玻璃蒙上了一层迷离的雨露,我想象着有人用手指在上头画着图案,将雨滴连成线。一个图案,或者一种问候。我真希望能开车,但我的目的地不允许我这么做。林间小路时而狭窄难行,时而陡峭颠簸。可我的腰背和臀部又在疼了,步行走路怕是也不成了。

小木屋后头有个破败颓圮的棚屋。里头全是亚历克斯肯定想要扔掉的东西:一个锈蚀的水桶,一个没有光泽的充气式泳池,还有一只船桨。靠墙的地方还停了辆旧自行车。我弓下身,按了按轮胎,似乎气还挺足。于是把它推到路上,骑上去,踩踏起来。经过了一幢幢同样空无一人的小木屋,露台上还摆放着昨天看见的那些遗弃家具。自行车咿呀作响。越接近目标,我的心脏跳动得越强烈。这并不单纯是体力消耗的原因。

我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可来到第一次碰见那帮孩子的地点时,一个人也没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就这么呆立不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全身上下的感官统统进入一级戒备,竖耳细听,唯独听见远处的汽车间或传来的呼啸声。高耸入云而又密密匝匝的树林环湖泊而立,林子的另一头有条高速公路,可以通往市镇。能够听到那边传来的声音实在是不可思议,要知道,这地方离我们称之为“文明”的一切是那么遥远。

我把自行车停靠在一棵树旁,蹑手蹑脚地往昨天看到那个女孩的暗沟走去。即便分外留神,运动鞋还是很快就被浸湿了。那双高跟凉鞋依旧被“雪藏”在小木屋前厅,身上穿的T恤也是破旧不堪,还掉了颜色。马尔哈姆在慢慢消磨我的精神,一层一层剥开我的防御铠甲,使我无处蔽体。每天染眉毛、打粉底和涂腮红的做法即将成为我仅有的几个保留的习惯。习惯,或者说是惯例,象征着反戈一击,象征着不让自己情绪失控的绝望、挣扎。

最后我踱到湖边,也就是在那个女孩看到我之前那帮男孩站过的地方,想起他们冲过来将我包围的情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迅速将回忆撇到一边。我不能因此裹足不前。不远处,在水边停着两艘划艇。难道是我昨天看到停泊在小岛上的那两艘吗?一定如此。我摸了摸肩膀,受到击打的部位有些发软。正想着,我眼角余光一扫,却看到了某个东西还在移动,我立刻退缩了一步。从树林里,我瞥见一个黑影,可眨眼间再抬头一看,却不见了。

我的胸口感到窒息般的重压。我不该来这里的,真不应该。可我又不想离去。我靠得更近,直到站立在两艘小船旁边。一艘是老式的木底划船。另一艘则更具现代气息,是由塑料和玻璃纤维制成的。曾几何时,这船一定是白色的才对,但如今,船头却成了肮脏的灰色。从船舷斑驳的漆痕判断,之前应该是天蓝色。某个东西吸引着我,让我靠得更近了些,我从舷边往里张望,船底有几英寸的积水,也许是昨晚下雨所致,但是这水并不干净,泛着红色;尾端的座位下头有一团肮脏的暗红色物体,形状大小如同被流掉的胎儿。

我吓得猛退回去,正好撞到了树上。不对,那不是树。是人。我旋即回转过身,和那人相向而立,面对面。

“我有种预感,你会再过来,”那女孩说道,“但这必须是最后一次了。”

[1]肯是芭比娃娃的男朋友。——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