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性格方面。”法医思索了一下,疑惑地看着发问的格兰特,“这,谁也说不准——你懂我的意思吗?”格兰特表示认同他的说法,随即法医又说:“但我应该会把他归为‘注定一事无成’的那一类吧。”他挑着眉毛试探对方的反应,确认没有问题之后补充道:“光从相貌上看,感觉历经磨炼,但看他的手,又觉得没干过多少正事。你自己等会看看就明白了。”

他们一同来到尸体跟前,死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金发褐眼,体形瘦削,身高中等。他的双手,和法医所描述的一样,五指修长,没有操劳的痕迹。“估计是经常站着,”法医瞥了男子的脚一眼,“而且走路时左脚脚趾向内弯曲。”

“你认为袭击者对人体解剖有没有了解?”格兰特问。难以相信一个如此小的刀口就能让男子丧命。

“刀法还不到一个外科医生那么精准,如果你是这个意思。至于解剖学,基本上在战争中存活下来的人,都多少知道一点。可能是侥幸的一刀——我只能这么说。”

格兰特谢过法医之后,便和高尔街的警察进行交接工作。桌上放着仅有的几件遗物,是从死者口袋中找到的,格兰特看到不由得一阵沮丧。一条白色棉质手帕,一小堆零钱(半克朗硬币两枚,六便士硬币两枚,一先令一枚,一便士四枚和半便士一枚),此外,出人意料地,有一把配发的左轮手枪。手帕已经发黄了,但上面没有任何的洗衣标签和商标字母。手枪是满膛的。

在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格兰特仔细地检查留下来的证物。“衣服上有洗衣标签吗?”他问。

没有,什么标记都没有。

也没有人来认领尸体?连过问的人也没有?

除了那个疯了的老妇人,但警察发现,每次有受害者她都会来认领。此外,一个也没有。

好吧,他得亲自看看死者的衣物。每一件他都彻彻底底地检查过了。帽子和鞋子都已经很旧了,鞋匠的名字原本印在了鞋子的衬里,但穿得太久,已经磨掉了。帽子当初购自一个在全伦敦和全国各省都有分店的品牌。鞋帽的做工都很好,虽然旧,但都一点没破。蓝色的西服以及外面灰色的大衣剪裁合体,颇为时尚。男子身上所穿的是质量上等但不太昂贵的亚麻布料,衬衫更是时下流行的款式。这身穿着打扮,实际上,像属于一个要么对服饰潮流感兴趣,要么混在时尚圈子里的男子。也有可能是个男装店的销售员。和高尔布里治的警员说的一样,没有任何的洗衣标签。这意味着,一种可能是男子有意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另一种可能是他习惯在家里清洗衣物。由于看不出来有把标签抹掉的痕迹,后者成为更合理的解释。可另一方面,西服上的商标名称却被刻意地剪掉了。这一点加上死者少得可怜的遗物都一致指向,男子在试图掩饰自己的身份。

最后——那把匕首。造型小巧细长,阴险邪恶。银制的刀柄,大概三英寸长,刻着几个蓄有胡子,身穿长袍的圣徒人像,涂上了色彩明亮的瓷釉,有如基督教国家中那些装饰精美的神像。总之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南岸类似这样的玩意儿随处可见。格兰特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在手上。

“这东西有多少人碰过?”他问。

男子送到医院,一取出来,警方就带走了。之后就没有人再碰过。但得知指纹检测结果显示一片空白的时候,格兰特脸上满意的表情立马暗了下来,光亮的圣像表面上竟然没有半点手印。

“就这样吧,”格兰特说,“我把这些东西带走,再继续看看。”他交代威廉姆斯去取受害者的指纹,还有把手枪拿去检验分析。以他的角度看,只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手枪,这年头,对英国人来说,接连不断的战争就跟落地大摆钟一样随处可见。可就像前面所说,格兰特喜欢听取权威的意见。他自己一个人坐上出租车离开,打算用这天剩下的时间,探访案发现场最靠近受害者的七位证人。

出租车四处穿行,他放任思绪游走,回到那天晚上。他不抱一丝希望,这几个人能够给他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最开始他们个个异口同声地表示对男子一无所知。想必现在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再者,要是有人之前看到过死者身旁的同伴,或是察觉有任何不对劲,他们肯定想都不想就会说出来了。凭格兰特的经验,这样的情况下,有九十九个人说的都是无关紧要的话,剩下的一个,无话可说,沉默不语。还有,法医说了,男子被发现之前就已经遇害有一段时间了,凶手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还留在被害人附近等着被发现。就算凶手选择留下来虚张声势混淆视线,以他和死者之间的关系,也很容易让身边有警觉的人起疑——一心要保护自己的人,往往都很机敏。不对,行刺的人肯定早已逃离了队伍。他必须把当天曾经注意过死者,并且记得死者生前跟什么人有过交集的目击者找出来。当然了,有可能最后发现两人之间没有过任何交流,凶手默默地在男子背后排队,事情一完,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如果是这样,找一个看到有人中途离开队伍的人,应该不会太困难。可以找媒体帮忙解决。

路上的余暇,他在想凶手会是什么模样。英国人绝对不会使用这样的凶器。如果一定要用铁器,他会拿把剃刀割喉。但按他的习惯,应该会用棍子,没有棍子的话,直接开枪。这起谋杀策划精密,下手狡黠,有别于英国人一般的思维方式。整个作案过程笼罩着一股地中海东部黎凡特地区的阴柔气息,或至少凶手带有很多那里的生活习惯。或许是名船员。一个常到地中海港口的英国船员可能会这么做。然而,作为一名船员,可能在排队的人群里作出如此周密的部署吗?他更像会等待夜深时分,在一条深巷中下手。格兰特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黎凡特人的影像。英国人直截了当,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殴打事件通常不会太棘手。

这不由得促使格兰特思考凶手的杀人动机,最常见的几个:偷窃,报复,嫉妒,恐惧。首先排除第一个,当时人群密集,行窃老手犯不着动用暴力,轻而易举就能把男子的口袋翻个十遍八遍。报复或嫉妒?可能性最大——众所周知,黎凡特人情感比较脆弱,你冒犯他们一次,他们就会记恨一辈子,你朝他们爱人不经意地微笑,他们就会发狂。男子那双褐色的眼睛——无可置疑,惹人心动,难道是插足于一个黎凡特人和他的情人之间吗?

不知怎的,格兰特否定了这一想法。他不是丝毫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只是,觉得与此无关。剩下还有恐惧。那把装满子弹的手枪是否为偷偷在背后刺杀他的凶手而准备?死者是否原本打算当场射杀那个黎凡特人?凶手是否早已预感不妙,因恐惧而先下毒手?还是反过来?死者想把无补于事的手枪带在身上以防不测?可是,至今身份不明的死者似乎故意隐藏自己的身份,这么看,口袋中满膛的手枪预示着这是一起自杀事件。但如果他想自杀,为什么要推到看完表演之后?还有什么原因会诱使一个男子掩饰身份?被警察给盯上了——通缉犯?想枪杀他人又担心来不及逃逸所以刻意隐姓埋名?都有可能。

格兰特暂且假设死者和黎凡特人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两人间的熟悉程度足以相互产生摩擦,起码这样的猜想合情合理。格兰特心中已经勾勒出凶手的形象,所以对地下团伙一说保留意见。根据他过往的经验,抢劫、勒索、用尽各种龌龊的手段来牟取利益而一无所得才是地下团伙的风格。加之,目前伦敦的地下团伙还不至于这般嚣张放肆,他希望以后也不会。他早就厌倦了乏味的逮捕命令。相较而言,一场头脑与情感的较量来得更有意思。就像黎凡特男子和无名死者一样。不管怎么说,他得先查出那个身份不详的男子到底是什么人——以此往下追踪凶手。尸体为何无人来认领?当然,现在为时尚早。随时都可能有人过来认领。毕竟,对于认识他的人来说,不过就只“失踪”了一个晚上,自己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夜不归宿都还没找回来,哪里会那么多人第一时间赶过来跟一个被杀的男子相认。

格兰特按照原先的打算,顺利地探访了那七位证人,他对他们格外地耐心和周到,同时也保持着警惕。他不期望能直接在他们身上获得什么信息,但想跟他们面对面地交谈,好总结出大家所说的话。他发现所有人都在忙各自的事情,除了詹姆斯·拉特克里夫太太,事发之后她精神受到惊吓,卧倒在床,有位医生陪护在身旁。她的妹妹——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头发呈蜂蜜色——接待了格兰特。她走进客厅,就目前的状况,无论是哪个上门来找她姐姐的警察,都能感受到她的不悦。不过,警察真的出现在面前时,她还是一脸惊讶,不觉地多看了一下他的证件。格兰特表面微微一笑,心里觉得甚是有趣。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他抱歉地说道——并不全是客套的语气——“但我希望你能让我和你的姐姐谈一谈,就两分钟。你可以站在门外计时。或者一起进来也没问题,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的对话不涉及任何的机密。只是我负责调查这起案件,我有职责跟当天晚上离死者最近的七位证人见面了解情况。如果我今晚就能排除他们的嫌疑,明天就可以调查新的线索,这将非常难得,不知你意下如何?虽然只是小小的例行公事,不过会对我有莫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