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瑞比的玫瑰》是一本小说,但至少比坦纳的英格兰宪政史好读很多。此外,它还是一本相当不错的历史小说,不过是以对话形式写成的历史书,是富有想象力的传记,而不是纯属虚构的故事。不管那个伊芙琳·佩恩·埃利斯是何许人,她提供了肖像画和家谱,而且作者似乎也没打算把这本书写成他和劳拉表妹小时候所说的“八股文章”。书中没有文绉绉的之乎者也,是本简单明了的作品。此书辞藻艳逸,在文采上更胜坦纳先生的著作一筹。

格兰特相信,如果你没法去了解一个人,想对他有所认识的另一个办法就是设法去了解他的母亲。无懈可击的圣托马斯·莫尔对理查做出过一些个人评价,但那本书玛塔还没带过来,在此之前,格兰特倒也十分乐意读一读约克公爵夫人塞西莉·内维尔的生平故事。

他浏览了一眼家谱,心想爱德华和理查这对约克兄弟和别的国王不同,他们不仅有着普通人的生活经历,而且血统十分纯正。他看着他们的血统,感到很吃惊。如果把威尔士人也看作英国人的话,那么从内维尔、菲茨艾伦、珀西、霍兰、莫蒂默、克利福德、奥德利到金雀花王朝的伊丽莎白女王,全都是英国人(并且伊丽莎白女王也引以为傲)。从诺曼底征服(1)到农夫乔治(2)之间,许多君主都是混血——有着半法国、半西班牙、半丹麦、半荷兰或半葡萄牙血统,与他们相比,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在血统方面完全胜出。

他还注意到,他们的母亲出身皇族,血统的纯正性绝不亚于父亲那边。塞西莉·内维尔的祖父是冈特的约翰(3),第一代兰开斯特公爵,爱德华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塞西莉丈夫的祖父是爱德华三世的另外两个儿子,所以爱德华三世的五个孩子中,这三个人对约克兄弟有所贡献。

“内维尔家族的成员,”佩恩·埃利斯小姐写道,“因为出身于大领主,个个都颇具名望。因为家族相貌出众,个个都眉清目秀。因为善于表现自己的性格和气质,个个都特立独行。集内维尔家族的这三种禀赋于一身,并将其演绎到极致的,当属塞西莉·内维尔了。早在北方在红白玫瑰军之间做出抉择前,塞西莉·内维尔就是北方的一支玫瑰了。”

佩恩·埃利斯小姐认为,塞西莉和约克公爵理查·金雀花之间的婚姻有爱情的成分。对于这样的说法,在读到这场婚姻的结果之前,格兰特是有些怀疑的,甚至几近轻蔑。在十五世纪,每年生一个孩子除了表示生育能力旺盛,并不代表什么。而塞西莉·内维尔为风度翩翩的丈夫生这么多孩子,只能说明他们住在一起,并不意味着爱情。不过在当时,妻子的角色就是温顺地待在家里操持家务,塞西莉·内维尔却总是陪着丈夫在外面旅行,也充分表明他们在一起过得异常快乐。从孩子的出生地就能看出他们去了哪些地方旅行,出行有多么频繁。她的第一个孩子安妮出生在他们的家乡北安普敦郡的福瑟陵格。早夭的亨利出生在哈特菲尔德。爱德华出生在鲁昂,也就是约克公爵执行公务的地方。爱德蒙和伊丽莎白也在那里出生。玛格丽特出生在福瑟陵格。早逝的约翰出生在威尔士尼斯镇。乔治出生在都柏林(格兰特心想,乔治具有爱尔兰人的执拗性格,是否就因为这个原因),理查则出生在福瑟陵格。

塞西莉·内维尔并没有端坐在北安普敦郡的家中,等着男主人在他看来合适的时间来看她。她陪着丈夫周游世界,在各地居住。这个有力的证据足以证明了佩恩·埃利斯小姐的观点。不论怎么去看待,这显然都是一场非常成功的婚姻。

当爱德华的两个小弟弟住在帕斯顿家族的宅邸时,他之所以每天前去看望,或许也和这有关系。甚至在苦难发生前不久,约克家族一直都很团结。

格兰特用拇指翻起书页时,出人意料地发现有几页很特别,那里记录着一封信。一封两个较大的男孩爱德华和爱德蒙写给他们父亲的书信。男孩们在勒德洛城堡(4)接受教育,在复活节那周的星期六,趁着信差返乡,他们写信托他带回,在信里大肆抱怨了家庭教师的种种不是,说他有多么“讨厌”,并请求他们的父亲听听信差威廉·史密斯带来的故事,他们把所有受压迫的细节都告诉了信差。这封求救信从头到尾都符合礼数,不过结尾有些美中不足,他们对他寄来衣服表示感谢,但他忘了寄他们的每日祈祷书。

细致入微的作者佩恩·埃利斯小姐还标明了这封信的出处(似乎出自科顿的一篇手稿),他翻书翻得更慢了,试图发现更多的东西。警察对证据总有着如饥似渴的追求。

格兰特什么也没找到,不过接下来的那场家庭剧却让他消遣了好一阵子。

12月的伦敦还沐浴在微弱的晨光中,公爵夫人走出门外,站在台阶上目送她的丈夫、兄长和儿子离去。德克和他的外甥们将马牵到了院子里。在铺满鹅卵石的地面上,三三两两地散落着几只鸽子,麻雀在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

她望着丈夫骑上马背,只见他像往常一样平静踏实,淡定从容,她心想,丈夫流露的所有神情仿佛表示,他只是骑马去福瑟陵格查看新品种的公羊,而不是准备出征。她的哥哥萨利斯·伯里有着内维尔家族特有的性格特征:懂得察言观色,并且在这方面表现出众。她笑意满怀地望着他们,但心里最惦念的还是爱德蒙。爱德蒙今年十七岁,长得瘦弱稚嫩,很容易受到伤害。头一回出征,他感到特别骄傲和兴奋,脸都涨红了。塞西莉想对丈夫说:“照顾好爱德蒙。”但她不能这么做。他不会理解,埃德蒙也会因为猜疑而满腹怨恨。要知道,只年长他一岁的爱德华现在都可以一个人带兵驻守在威尔士边疆,而他爱德蒙,早已长大,应该去战场长长见识了。

她回头看了看跟在身后的三个年幼的孩子:玛格丽特和乔治,这两个小家伙长得又结实又漂亮,跟在他们后面的是理查,他总是像丑小鸭一样落在最后。理查长着一头棕色的头发和深棕色的眉毛,使他看起来像个家里的客人。玛格丽特十四岁了,她心地善良,有些懒散,望着这离别的情景,不禁泪湿眼眶。乔治才十一岁,还没到上战场的年纪,所以他充满嫉妒之情,内心无比叛逆。瘦弱的小理查丝毫没有表现出兴奋,但他母亲心想,他心里没准早就闹腾起来了。

三匹战马冲出庭院,奔腾而去,留下一阵“嘚嘚”蹄声和战服碰撞的“叮当”声,他们与等候在路旁的随从一起上路了。孩子们跳着、叫着,挥手目送他们出了大门。

而塞西莉,在那个年代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人,也没有见过这么多家人去打仗。她回到家里,从未有过的沉重感浮上心头。她虽然百般不愿,万般不想,但还是忍不住问自己:他们中的谁会一去不复返呢?

然而她万万没有想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能再回来。她永远也见不到他们了。

一年后,她丈夫的首级被戴上侮辱性的纸王冠钉在约克郡的米克盖特门上,她哥哥和她儿子的头则被钉在另外两扇城门上。

好了,这里可能是虚构的,但却让人对理查能够有更加明晰的认识。金发家族中的棕发男孩。那个“看起来像个客人”的孩子。那个“丑小鸭”。

他暂时跳开了塞西莉·内维尔那部分的描述,开始在书里寻找她的儿子理查。但佩恩·埃利斯小姐对理查似乎没有太多兴趣。他不过是家中的老幺,这个跟在其他哥哥姐姐身后的小不点生来就为了待在家里设法讨母亲欢心。爱德华则在外面出尽风头。爱德华和萨利斯·伯里的儿子,也就是他堂兄沃里克一起打赢了陶顿战役,兰开斯特的凶残暴虐令人记忆犹新,他父亲的首级还钉在米克盖特门上,由此可以证明,他是一个很有度量的人。四分之一的陶顿人都这么说。爱德华在威斯敏斯特(5)教堂加冕登基,成为英格兰国王(两个流亡在乌特勒支的少年也分别被尊封为克拉伦斯公爵(6)和格洛斯特公爵)。在福瑟陵格的教堂里,他为父亲和哥哥爱德蒙举行了非常隆重的葬礼。尽管理查当时年仅十三岁,但是他护卫送葬队伍,顶着七月的灼灼烈日,从约克郡整整走了五天才抵达北安普敦郡。也正是在六年前左右,他站在贝纳德城堡的台阶上,目送他们策马奔腾而去。

爱德华成为国王后,过了很长时间,佩恩·埃利斯小姐才让理查回到故事中去。他当时与内维尔家族的表亲们一起在约克郡的米德尔赫姆接受教育。

当理查骑马离开阳光灿烂、风儿飘扬的温斯利代尔,回到城堡主楼的阴影下时,他总觉得那里弥漫着某种令人局促不安的气氛。城堡的警卫正兴致勃勃地大声交谈,一见到他的出现,立马变得窘迫起来。他骑着马进城时,不仅他们突然沉默下来,就连广场上的其他人也都归于寂静,而要搁在平时,这个时间往往是最热闹的。马上就到晚饭时间了,按照习惯,饥肠辘辘的米德尔赫姆居民会结束各种各样的工作并往家赶去,正如他也是如此,结束闲逛回家吃饭。这样的沉寂,这样的遗弃,有些不同寻常。他牵着马走进马厩,但那里没人接待他。当理查解下马鞍时,发现隔壁饲栏有一匹筋疲力尽的栗色马。这匹马不属于米德尔赫姆,它疲乏到极点,以至于不吃不喝,只是将头沮丧无力地垂在双膝之间。

理查上上下下将自己的马擦拭了一遍,在它身上盖上一条毯子,然后给它准备了一些干草和新鲜的水,这才离开马厩。那匹筋疲力尽的马和这离奇的静默,让他感到迷惑不解。当他在大门口停下来时,大厅那头传来什么声音,他心里琢磨上楼回自己的住所前,要不要先去那边看看情况。正犹豫之际,楼梯那边传来声音:“嘘!”

他抬起头来,只见表妹安妮(7)从楼梯的扶栏那边探出头来。她金黄色的头发扎成两根长长的麻花辫,像系着铃铛的绳索垂了下来。

“理查!”她几乎用耳语的声音低声说,“你听说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