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何偏偏对他青眼有加?”他问桃卿,“我知道你爱慕者众多,若论修为,他不是最高的,若论与你相识的年月,他亦不是最久的。既然他并非最出众的那个,我与他相比又差在哪里?”

桃卿无措地望着莫不臣,完全没料到他竟如此咄咄逼人,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我……”

“莫非是因为你所修的功法?”

莫不臣说:“不错,他是难得的先天道体,与你的天生媚骨体质很契合,你与他双修会事半功倍。”

“若是如此,桃卿,你该找我,我才是最适合你的,我是天生情种的道体,你我共同双修,你主肉身,我主神魂,我的境界又高出裴之涣许多,你的修为将会日进千里。”

他的邀请赤裸得不加遮掩,桃卿不由更心慌了,神梦山的十二神使都是大乘境界,他才是区区元婴,他们欢合根本不叫双修,而是他采补卯神使,反倒会折损神使的修为。

至于莫不臣说他是天生情种的体质,倒是叫桃卿十分吃惊,在他的印象中,卯神使向来清冷淡漠,而寻常的情种皆是风流多情之人,神使却一点也不像。

怀着种种复杂的心思,桃卿的睫毛颤得厉害,垂着眼睛同莫不臣说道:“禀神使,我与之涣关系亲密不假,但不是为了修炼,是我真的喜爱他,在我看来,他就是最出众、最特殊的那一个。”

“他容貌出众,品性高洁,是天下少有的君子。我与他的初识不算愉快,那时他待我颇为冷淡,不为我的容貌所惑,我以为他是冷情之人,然而他一旦与人交心,便会待人一片赤诚热忱,对我也是如此。”

“之涣从不曾欺骗我,亦不曾对我别有所图,他如何想我,就会如何待我。”

“将我当成好友时,他愿意付出性命保护我,将我当成倾慕之人时,他又甘愿将他的真心毫无保留地捧到我的面前,无论我如何回绝躲避,他始终不曾退却。”

“这对我来说……太难得了。”桃卿轻声呢喃,“太难得了。”

没错,他的确有众多爱慕者,但他们大多都只是爱慕他的容颜,也有许多是贪图他的道体,并不在乎他这个人如何。

自然也有人不在乎他的容貌,譬如星桥,譬如雁雁,可他们或多或少地也曾欺瞒过他,尽管他既不生气也不在意,可正因如此,才更显出之涣的纯粹有多么难得。

之涣愿意为了他改变自己,他犹记得当初的之涣是多么光风霁月的君子,可因为他喜爱美色,之涣情愿打破自身的原则,以姣好的容姿诱惑他,这便是将他看得比原则还要重要。

为了救他,之涣甚至不惜亲手弑杀生父,这并非光彩之事,却足够令他震撼,后来他们更是有了肌肤之亲,神魂交融,他自然无法不动心。

哪怕二十多年后他再被庄宴杀死一回他也认了,他不会再遇到第二个像是之涣这样的人,不如及时行乐,纵情享受和之涣的鱼水之欢,到时他也能算是死得其所了。

“所以我不能辜负之涣。”

桃卿鼓起勇气,对上莫不臣的双眼:“哪怕……哪怕您会降罪于我,我也甘愿受罚,只求您准许我的师尊留在神梦山中,直到他身体痊愈为止。”

莫不臣闭上双眼,喉头涌起浓郁的血腥气,无情道功法的反噬一次重过一次,令他浑身经脉疼痛,却都抵不过心脏如同被撕裂的剧痛。

桃卿想要的东西他分明都可以给他,裴之涣奉上真心算什么,他这颗天生情种的心就是为桃卿而生长出来的。

现在他捧出了自己的心,桃卿却将它重重摔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