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磊闻言大喜,倒也不客套,“谢了啊!”

“不客气。”

“但我觉得任哥你还是太大手大脚了,你应该养成攒钱的习惯。”

当文磊开始对任重提出建议时,就表明在他心中二人已经度过了交浅言深的阶段。

他把任重当成了真正的朋友。

任重哈哈大笑,“文磊你知道什么事比人活着却没钱花更惨的吗?”

“什么?”

“人死了,钱还没花了。有钱就得赶紧花。何况投资你,就是投资小队的实力,自然也是投资我的个人安全,值。”

文磊懂了,“这样哦。”

随后任重又问他什么时候加入的小队。

“半年前吧。当时我还是个一穷二白的纯萌新机师,混得可惨。现在好歹有装备了。”文磊又感慨道:“郑甜在荒人中名气很大,虽然和任哥你不能比,但她还是很专业很聪明的。要不是队伍里的上一个机甲战士牺牲了,都轮不到我,我挺幸运的。而且郑甜队长为人也随和,不像有些拾荒队长,成天鼻孔朝天,送死的事全让手下去干,把人用得跟畜生似的。和他们说话也都得小心翼翼,稍不注意就被赶走或悄悄做掉了。”

任重依然笑得很随和,“也是。她挺不错。”

“郑甜大概是三年前开始当队长的,那时候她还不是一级枪械师呢,就带着群连职称评估都没过的新人打拼。这三年里,她的队伍一直维持在五人编制,一直是很完备的小队了。”

任重:“哦?那一共换过多少人?是只有死了人才换人吗?”

“加起来换了二十来个人吧,里面死了十二个。除她自己外,只有拆解师陈菡语没变过。”

任重点头,问出最后一个问题,“比起星火镇里其他拾荒队的水平,郑甜小队死人的频率怎么样?”

文磊这次倒是仔细回忆一阵,“中等水平吧。”

任重瞳孔一缩,“好的我知道了。你先休息,治完我们就去训练。”

“嗯。”

任重心中有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