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清来《当代》编辑部是象征性的征询一下林为民对于《霸王别姬》出版的意见,他现在是国文社的人,除非国文社不要,否则不可能把作品的出品权给其他的出版单位。

最后提到的稿费问题,林为民还没争取就被谢明清给堵死了。

“你就别想了。社里现在给你千字十二块已经是破例了,不可能再涨的,别的出版社也好、报纸杂志也好,能给你十块的价格就算了不起了。”

谢明清说的是事实,在81年这个时间段,千字十块基本是个顶,稿费标准的大幅涨价还得到84、85年物价飞涨以后的事。

国文社之前给出千字十二块的稿费标准,完全是社领导力排众议的结果。

林为民想议议价,纯粹是本着能涨最好的原则,见谢明清上来就堵死了口风,他也没有纠结。

千字十二块的稿费标准已经超过这个时候国内的绝大多数作家了。

国内在去年制订的《关于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才实行“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但稿酬标准仅仅与嗡嗡嗡前的水准持平。

作家们寄希望于依靠写作发家致富,还有一段路要走。

等谢明清走后,林为民整理编辑部内堆得读者来信,昨天他请了假,又多了一堆信件。

惊喜的在一堆信件中发现了陆遥的来信,他心虚的望了一眼柳荫,陆遥之前在《当代》发表《惊心动魄的一幕》这篇作品时责编是柳荫。

陆遥这次来信是跟林为民诉苦的。

《惊心动魄的一幕》去年如愿的在《当代》上发表,极大的鼓舞了陆遥在创作上的信心。

不仅如此,覃朝阳对陆遥极为看好,在《惊心动魄的一幕》在《当代》发表的同时,他还专门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一篇《要有一颗火热的心——致陆遥同志》,向广大读者推荐这部作品,足见他对陆遥的看好。

有了这些动力,陆遥回到西安后思前想后,选择了告别妻儿,远赴延安甘泉县创作那个让他日思夜想的关于高加林和刘巧珍的故事。

陆遥在信中说他现在住在甘泉县招待所写《生活的乐章》,“我几乎每天工作十八小时,分不清白天和夜晚,困了就抽几根烟。我感觉我浑身如同燃起了大火,从心到脚底都是火热的。”

林为民在信中看到了陆遥在写作上的决心和毅力,但同时他有些担心,因为陆遥也在信里提到了他的身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