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的元旦如约而至,在国内电影市场肆虐了一个多月的《亡命天涯》在前几天刚刚下映,创造2580万人民币的票房。

别小瞧这2580万的票房,要知道这可是《亡命天涯》只在中国六座城市公映所取得的成绩。

若真是取得和国产片一样的放映待遇,这部电影的成绩再翻几倍也不是问题。

这部在国外已经上映了15个月的大片打响了好莱坞掘金国内的“第一枪”,未来的日子里,像《亡命天涯》这样的电影上映将会成为中国电影市场上的常态。

《警察本色》在央视的首播也结束了,取得了28.4%的平均收视率,成为94年央视的年度收视冠军,对于这样一部短篇电视剧来说是个巨大的荣誉。

燕视那边已经在给《警察本色》报名95年的飞天奖和金鹰奖了。

《警察本色》是国文社和刘燕明的海闰共同投资的,但挂的是燕视的名头。

1986年广电部发布了《关于实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度的暂行规定》,要求从1986年6月1日以后,制作单位向中央电视台和地方各级电视台提供(出售、交换、赠送)电视剧必须持有制作许可证。否则,中央电视台和各级地方电视台不得接收和播出。

由于这样的限制政策,民营资本在改革开放之初是不被允许进入电视剧制作领域的。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两年国内陆续出现了不少民营影视公司,这些民营影视公司最常使用的套路便是挂靠。

这些民营公司会跟一些有资质的国营单位合作,直接向挂靠者一次性或按集缴纳许可证使用费,价格不一,有的国营单位会要到每集上万块的挂靠费用。

有更过分的国营单位只出很少的钱甚至一分钱不出,也要和民营公司平均分成甚至分大头;有的单位还会主动提供机器设备,即使价格比市场价格高很多,一般的民营企业也不敢拒绝。

在这样的形势下,国文社试水电视剧制作领域的顺遂,却与这些民营影视公司的艰难挣扎形成了最鲜明的对比。

经过央视的热播,《警察本色》的版权引起了国内众多地方电视台的追捧,其中多以省级电视台为主,短短几天时间之内,电视剧版权便销售给了7家省级电视台,成交均价达到了1万7千元每集,成交总额达到了119万元。

不仅一举让制片方收回了成本,更实现了近100万元的盈利。

未来,《警察本色》还会持续不断的给参与制作的几方不断带来利润。

《警察本色》的版权收益方有四方,分别是刘燕明、国文社、燕视和主创团队,收益都是之前谈好的,6:2:1.5:0.5。

100万的盈利,刘燕明得60万,国文社得20万,燕视得15万,主创团队得5万。

从金额上来说,刘燕明当然是最赚的,燕视也不亏,等于光是挂靠费就拿了15万,还不算锻炼了人才。

主创就不说了,国文社看似赚得不多,但这次试水电视剧领域取得了成功,又顺利将海晏、任豪等几人拉到了国文社的大部队当中,结果同样很美好。

多方共赢,各取所需,这就是林为民追求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