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起吃饭,于华也没有遮遮掩掩,他到燕京之后就跟程虹联系上了,然后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现在感情稳定,听两人的口气,基本就是奔着结婚去了。

“要是有了结婚的想法,钱还是省着点花吧。单位那边分的房子条件都比较差,最好还是买套房子,买了房子,就算是彻底在燕京定下来了。”林为民说道。

说到房子,于华来了兴趣,用惊叹的语气说道:“这两年燕京的房价涨的太夸张了。我看报道,有的新房子竟然卖到2000块钱一平!我这回的版税,也就够买个厕所。”

“燕京是首都,房价高涨是必然。”

于华不禁佩服道:“还是林老师您有远见,这几年您手里那些房子得涨了两三倍了吧?”

“抗通胀而已,钱放在银行毛的太快了。”林为民随口道。

抗通胀?您老对这三个字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于华心想。

“谟言这厮还真是撞了大运,他买的那套房子应该也涨了不少。”

前几年谟言在文学院学习的时候,用稿费让林为民帮忙买了一套房子,按理说他在燕京是没有资格买房的,可凡事都能操作,他那套房子如今确实是涨了不少。

于华说着又叹了口气,“唉!这么长时间没见,还怪想他的。”

谟言在文学院时,曾经有毕业之后留京的打算,当时还跟林为民透露过,林为民也做好了帮他疏通工作的打算。

可惜,临到毕业他却退缩了。

谟言是军人,在军艺、文学院学习那几年,一直拿着拿着部队的补贴,毕了业就要从部队出来,这事多少有点不地道,毕业之前他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没有这么干,老老实实的回到了部队。

当然,他回到了部队待遇也不差,反而因为出去镀了两层金,待遇更胜从前。

“就他那个性子啊,从部队出来是早晚的事。”林为民说道。

于华认同的点了点头。

谟言的性格有点轴,可能是因为早年生活环境的原因,所以在写作上是有一股愤世嫉俗的劲头的,《天堂蒜薹之歌》这一类的小说就是明证。

这两年时间里,他又写了《十三步》《食草家族》两部长篇作品,反响比较一般。

对比之下,《在细雨中呼喊》和《活着》的口碑和反响都很不错,于华这两年有点后来者居上的意味了。

吃着吃着饭,于华突然问道:“林老师,您拿到编辑部那部小说写的真好,我感觉一点也不比金庸、梁羽生的小说差,我们国内还有这么厉害的武侠小说作家吗?”

林为民正夹菜的手顿了一下,笑着道:“质量不好,我也不会拿回来当创刊号的头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