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鬯是当年内地南渡香江的文人之一,代表作有《酒徒》《寺内》《对倒》等作品,是近几十年来香江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之一,向来亲近国内。

林为民穿越前也听过他的名字,不过不是因为看他的小说,而是因为导演王家卫的电影多次的借鉴过刘以鬯小说里的内容。

同时刘以鬯历任《香江时报》副刊《浅水湾》、《快报》副刊《快活林》、《星岛晚报》的副主编、主编之职,是香江的资深报人。

有感于近几年香江文学期刊境况的极速恶化,恰好这时国内的资金又找到刘以鬯,希望可以由他出面主持一份大型综合性文学刊物。

刘以鬯思前想后,最终答应了下来。

他当然知道一旦他接下这份差事自然要面对香江当权者的打压,可为了香江文学的未来,也为了香江和祖国的紧密联系,他必须答应。

“《香江文学》是国内出资建立的,我们有三个原则。

一是香江文学是中国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是《香江文学》不是代表某个同人或党派,而是代表整个香江,第三强调香江文学可以在沟通中西、联络华文文学方面担当特殊作用……”

刘以鬯滔滔不绝的向林为民阐述着《香江文学》的创刊理念,也让林为民明白了《香江文学》创刊的意义。

尽管被程易秋那种锱铢必较、前倨后恭的商人态度给恶心的够呛,但涉及到原则性问题,林老师拎的非常清。

说白了,这又是祖国为了未来的一桶大业走的一步棋,林老师必须支持。

他欣然答应了刘以鬯的请求。

而刘以鬯也给足了林为民面子,《星岛晚报》连载《情人》的稿费标准定在了千字五百港元,换算成人民币大概是千字一百二十块出头。

这个稿费标准,即便是对比《霸王别姬》米国、泥轰首次出版的时候也毫不逊色了。

更何况《情人》已经在内地和香江发表过,内地的《当代》就算了,不在香江发行。

《八方》却是实打实的香江文学杂志,虽说每期销量不过几千册,且每年只有几期,发行日期还不定,但毕竟也代表了《情人》在香江发表过。

在很大程度上,是削减了香江读者对于《情人》的神秘感和期待感的。

对方给出这个稿费,林为民自然是高兴的,可他心中却有些疑惑不解。

一部已经发表的《情人》,全篇二十几万字,以千字五百块,转载稿费高达十二万港元。

对于一家晚报社来说,这绝对是一次大手笔的稿费支出了,刘以鬯只是《星岛晚报》的主编,可毕竟不是老板,这么一笔匪夷所思的稿费,他怎么可能给的出来?

林为民没有隐藏心中的疑问,问出了这个问题。

刘以鬯哈哈大笑,“我就知道你一定会问你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