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在若干年后用回望的角度去看1983年《当代》第一期刊物的内容,大概率会用上“神仙打架”这一类词语来形容。

何云路的《新星》和马原的《冈底斯的诱惑》固然让人惊艳,但两人后来的发展稍显后劲不足。

在这一期当中剩下的几位作者,表现同样不俗,且在日后的发展中更加稳健,成为中国当代文坛殿堂级的人物。

于华是林为民一手挖掘出来的作者,最开始连作品发表都做不到,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他做到了两部中篇小说同时发表在《当代》这个顶级文学刊物上。

《十八岁出门远行》和《西北风呼啸的中午》这两部作品非常有他早期作品的特点。

他的这两部作品跟马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属于这个时代的先锋派,作品侧重于展现文字的实验性、游戏性,还有小说叙事逻辑的各种反转,技巧更倾向于电影创作中的蒙太奇手法。

但跟马原不同的是,于华在叙事结构上又保持了一定的克制,并没有走入极端,这就造成了他的小说在内容性上更高一筹。

同时他在写作时更偏重意识、思维和心理的描写,有一种绝对客观的冷静叙述,毫不避讳的描写血腥暴力。

这样的写作手法形成了他独树一帜的风格,让人过目难忘。

如果说何云路的《新星》在某种程度上是沾了改革文学的光,马原的《LS河女神》、《冈底斯的诱惑》是胜在了叙事的新奇。

那么于华的胜利则更多的是在他独特又沉稳的风格,有读者在来信中用“成熟”这个词来形容于华的创作风格,林为民对此深表赞同。

前楼的谢明清在看完于华的这两篇作品之后调侃过林为民,说有什么样的编辑就出什么样的作者。

林为民在创作上几乎没有什么特定的风格可言,要是硬归类的话大概就是稳定。

他很少有剑走偏锋的时候,但却总能写出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而由他一手带出来的于华,现在也逐渐在向这个方向靠近。

对于一个作者来说,这是走向创作成熟的标志。

于华也因此被很多读者和评论界寄予厚望,认为他是有可能在若干年后超越林为民的作家。

在第一期的所有作者中谟言的作品评价是最差的,这并不是他的作品不够优秀,而实在是对比的对象给广大读者们留下的印象太过惊艳,直接导致了谟言的两部作品《民间音乐》和《透明的胡萝卜》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些挑剔的读者口中的“平庸之作”。

“平庸之作”同样是来自于读者来信的评价。

谟言如今在部队工作,作品风格基本还是往伟光正的方向靠拢。

林为民在部队招待所的时候还跟谟言聊过,跟后期作品当中的“阴暗”不同,现在的谟言是相信真善善美的。

他认为“善”能改造人类,“善”是美的灵魂,所以才能制造出“美”的火花。

任何文学创作,一旦落入歌颂真善善美的窠臼,那就避免不了模式化的弊端。

一个杀人犯有一百种方法杀人,但要救人的方法只能有一种。

但尽管被评价为“手法写实、语言欧化、情节单一”,可谟言小说中所流露出的对于社会和人生的美好愿景,仍让大部分读者读之有清风拂面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