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七年,谟言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接近而立之年,他很清楚,每个人这一生中所能遇到的机会其实很有限,无非就是那么两三次。

而在这仅有寥寥数次的机会当中,每一次的抉择都将对他未来的人生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

就比如二十岁那年他执拗的,哪怕是厚着脸皮求着朋友,哪怕是承受着村里人的闲言碎语,他也要走出贫瘠的家乡。

当年的选择在数年后的今天,结出了丰硕的果子,他成了一名光荣的军官。

只在出版物和铅字上见过的名字,如今就在他的身旁。

谟言很清楚,抓住这个机会,他很有可能从此一飞冲天。

所以,谟言很拼命。

拼命到林为民都有些担忧的程度。

“小谟啊,实在不行就歇一会儿,其实也没那么急。”

谟言抬起头,眼球中充满着血丝,“林老师,没事。您累了就先回去休息吧,我这会儿正好灵感充沛。”

劝了好一会儿,谟言才放下笔去休息,林为民也终于能放下了心,回到了自己房间。

只是林为民不知道,他刚离开房间,已经躺在床上的谟言再次起身来到书桌前,眼中精光四射。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三天时间,林为民这天早上再次敲响谟言等房间门时,迎接他的是头发凌乱、满脸疲惫,精神却异常亢奋的谟言,房间的窗帘还拉着,阳光被隔绝在外,空气中满是烟草店味道。

“小谟,你这又是一晚上没睡?”林为民吃惊道。

谟言点了点头,“想法越写越多,睡不着。”

谟言将林为民让进房间,又将桌上的稿子递给他,“林老师,稿子写完了。”

这效率可以嘛!

林为民瞥了一眼稿子,名字都已经取好了——《民间音乐》。

当了两年编辑,林为民对于稿子的厚度非常敏感,一摸心里便有了数,至少有一万字。

他翻阅了一小会儿,谟言的进步肉眼可见,这篇《民间音乐》至少比他的第二篇短篇《丑兵》强出太多了。

这种水平拿到《当代》上不算丢人了,林为民在心中给这篇《民间音乐》下了一个定义。

三天完成一篇一万字的短篇,这效率不算高也不算低,但那是对熟手来说,谟言现在初窥创作门道,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这篇稿子保质保量的创作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林为民的眼神突然注意到凌乱的书桌,似乎还在书写,“这是……”

谟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写完这部小说,脑子里又来了点灵感,还想再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