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同长相黝黑,个子很小,但却是个很爽朗的人。

性子开朗,喜欢到处结交朋友。

他说,“宋兄原来是义乌的啊!早些年我也去过义乌,但是没有待多久,那里山清水秀,美极了!而且那里的人也都很好,我看宋兄你就是个好人。”

“过奖过奖。”

才见面就说他是好人,警惕心未免太低了?

方同说,“对了宋兄,咱们也算有缘,待会在东街的通榆阁有个诗会,都是咱们参加会试的学子,我看你好像也准备走了吧?要不……你也跟我一块去吧,大伙见见面,探讨探讨学问,怎么样?”

盛情邀请!

宋止也正好缺这么个机会。

他来高定这些天了,还没有参加过那种聚会。

所以,想也不想就应下了。

二人便一同离开书局,朝通榆阁去。

路上,方同因为认识一个朋友,便一刻不停的跟他说话。

“宋兄,想必你也是个爱书之人。”

“书乃黄金玉,自然爱惜。”

“我也挺爱书,所以每天都会去书局,可是家里穷,有些书太贵,买不起,就只能在里面看。”

“我也是。”

二人总算有了共同点。

都穷。

也因此越聊越开。

方同问,“宋兄现在住在哪儿?”

“朋友家中。”

“能在高定有个落脚之地,真是好。”方同甚是羡慕。

宋止问他,“方兄住在何处?”

“文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