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常桂花女士,你是否可以为辩护人的发言作证。”

“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证人发言,必须要实事求是,不得带有半点个人主观思想。”

“如果证人证言有弄虚作假的成分,从而影响到公平公正的法庭判决,证人将会对此担负法律责任。”

封于純看着观众席上的常桂花,按照惯例对她作出提醒。

“法官大人,我知道。”常桂花点点头,认真道,“我就是那个被抢孩子婵婵的奶奶,我可以作证,林律师刚才说的话都是真的。”

“当时我正带着孩子在家门口晒太阳,上个厕所的功夫……”

常桂花将当时孩子被抢,以及她见到董云韵姐妹俩这段经过描述一番。

大致情况跟林河刚才所讲述的,并没有太大的偏差。

戴眼镜的年轻书记员吧嗒吧嗒,将常桂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录在案。

咚!

“证人证言与辩护律师所述并无出入,可以被法庭采信,请辩护律师继续发言!”

林河继续道,“试想一下,抢孩子这种恶劣的犯罪举动,或许有些人一辈子都不可能遇上。”

“我当时人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她也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第一次直面罪犯。”

“说不紧张,说能冷静应对,那是假的。”

“人的大脑在兴奋,恐惧等一系列的紧张情绪下,很容易做出一些难以理解,不理智的行为这都是正常现象。”

“检方代表以董云韵当时加油门的举动,对她作出故意杀人的控告,这点完全脱离了实际情况。”

“事实情况是,我当事人董云韵当时救人心切,头脑之中只有救人的念头,并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之所以会出现重大伤亡,也并非是她想要的结果,她当时想的,只是救下孩子。”

“我想说的是,一件善行中的错误,不应该作为一个人的入罪依据。”

“这样做,实在是有违公序良俗,不符合当代惩恶扬善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