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我们这边县城找了一份工作,是在饭店做服务员的。”

“刚做了不到三个月,就出现意外了。”

“昨天,我在给客人上菜时,一不小心把雪碧洒到了客人的包包上,当时我吓坏了,连忙跟客人道歉。”

“客人接受了我的道歉,并提出让我赔偿,我心里想着赔就赔吧,反正是自己的错误。”

“可是没想到,她说自己那个包包是驴牌的,金贵的很,买的时候花了二十多万。”

“天呐,我一个月的工资才2000多块,对方一下子要我赔偿五万块,还说是经过专卖店鉴定的损失结果。”

“现在我拿不出钱,她就要告我,并且还要抓我去坐牢。”

“我现在好害怕啊,张老师你说我该怎么办?”

话到最后,女子的声音中已经带着微弱的抽泣声。

林河还未说话,水友们已经在疯狂刷屏了。

“对方这简直就是在讹人,什么驴包都要二十多万。”

“对啊,既然自己的包那么金贵,干嘛还要带出来,放在家里买个保险箱锁起来不是更好。”

“这位阿姨简直是背到家了,洒了一杯雪碧,就要赔偿五万块,一年的工资都不够赔的。”

“阿姨可以告他们敲诈勒索,说不定还可以把对方抓起来关几年。”

这些人的评论都是对阿姨抱着同情态度,站在这位阿姨一边。

当然,也有说话比较客观的。

“骚年,不要让给贫穷限制你的想象力,lv那可是奢侈品大牌,二十多万的包包只能算是中档水平,更贵的还有七八十万呢,看到价格岂不是要亮瞎你的双眼。”

“遇到这事也是没办法,阿姨你自认倒霉吧。”

“这就跟你开着现代在街上碰到一辆法拉利一样,如果你是全责的话,最好是期望自己的三责够赔,不然的话,剩下的修车钱只能砸锅卖铁赔人家了。”

“家里有条件,人家买什么包,开什么车,都是人家的自由,既然是自己的责任,就该赔偿人家的损失,仇富心理要不得。”

“对啊,自己要是遵纪守法,不犯错误,人家想讹你也讹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