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妮在洛杉矶待了一个星期, 才准备返程。

这些天,队内一直争议不断。

不少人认为,奎妮为了明琅得罪刘易斯, 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举动——刘易斯虽然嚣张跋扈, 但他毕竟是野狼会的金牌打手, 还认识不少地下拳击手。

他们承认,明琅的身手很好, 令人惊艳, 即使在竞争激烈的公司也名列前茅, 但一个没有植入义体的人,身手再好也是有上限的。

更何况,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明琅没有靠山。

荒漠暴徒害怕的并不是刘易斯, 也不是刘易斯背后的野狼会,而是野狼会倚靠的反公司联盟。

毕竟, 荒漠区的人都是因为得罪了公司,不得已才到这片沙漠漂泊。

假如不是反公司联盟的基地也在荒漠区,他们这群暴徒、强盗和通-缉犯早被LAPD一网打尽了。

因此, 荒漠区的人都有一个共识。

他们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 甚至可以跟公司打交道, 接受公司见不得人的委托,但不能跟反公司联盟作对。

——跟公司打交道,是为了“利”,逐利是人之常情;跟反公司联盟作对,却是要砸了这里所有人的饭碗。

万一, 野狼会因为刘易斯的死,跟反公司联盟告状怎么办?

反公司联盟是如此庞大, 光是成员就有十几万人,这还不包括他们收纳的“难民”。

仅从人员规模上,反公司联盟几乎可以跟跨国垄断公司媲美。

唯一的差距是,联盟暂时还没有自主研发武器的能力,而大多数垄断公司都有一条独立生产武器的产品线。

但等沈澹月“继承”高科公司以后,公司与反公司联盟合二为一,生物科技是否还能占据巨型财团龙头的位置……一切都是未知数。

现在人人都知道,沈澹月随时可能会跟高科公司开战。

反公司联盟正处于非常敏-感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