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琅一直记得那天下午, 她刚满十六岁,才参观完公司的直属学院,整个人郁郁寡欢。

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 “阶级”的存在。

对于十六岁的少女来说, “阶级”两个字难免有些空泛。

明琅其实也不懂这一词的具体意思, 只是很讨厌那种无论如何也追赶不上的感觉。

她还年轻,有梦想, 有计划, 有野心, 不想那么快就被条框固定住。

今天的参观,却明确地告诉她, 她以后要么会变成给公司员工递枪的人, 要么会变成他们枪口下的人。

明琅很愤怒。

她想跟同学倾诉心中的愤怒,同学却在兴奋地讨论公司学院里看到的名牌。

明明他们的父母赚一辈子的钱, 也买不起那些牌子的一件衣服、一个手提包,却会为了争论哪个牌子的名气更大、设计更好而争得面红耳赤。

那种模样,让明琅感到陌生又厌恶。

回去的路上, 天还未黑,霓虹灯已接连亮起。

高楼大厦如同一棵摩天巨树, 上面缠绕着花花绿绿的广告枝叶。

这是一座繁华得几近怪异的城市——高大、宏伟、辉煌的建筑旁边, 是黑黢黢的工业区和贫民区。

明琅每次回家,都必须经过贫民区。

可能她身上贫穷的气息太过明显,贫民区虽然犯罪率极高,她却一次也没有被打劫过。

穷人和穷人,仿佛一群麻木不仁的野兽, 彼此并不熟悉,却可以精准嗅出谁是同类, 谁身上有油膏可刮。

明琅有点讨厌这种感觉。

她想当一个特别的人,生活却总把她推到人堆里去。

现在回想起来,青春期的她真的有太多烦恼。

一点小事,都能让她怄气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