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唐德宗时期,780年,宰相杨炎来了,他懂经济学。

他主张改成两税法:取消杂税,依据贫富等级来收税,主要收货币。

要知道,从战国到唐朝,都实行以人丁为主的税法,两税法可以算是非常先进了!

可以看得出来,统治阶级也想抑制越来越明显的贫富分化。

两税法实行初期,唐朝收入增加很多,平民百姓非常滋润。

这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场重大改革和进步。

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想法是好的,可没有客观条件,当时的货币经济还没有那么发达。两税法实行不到三十年,就被迫从收货币,改成收实物。

而且朝廷看官员的政绩,往往看当地收来了多少税钱。

那些官员于是横征暴敛,杂税又开始多了。比如房产税,比如交易税,五花八门,让人目不暇接。

历史的车轮很快又咕噜咕噜地回去了。

到最后,各种杂税比正税还多,再加上地主豪强的搜刮,老百姓不得不卖儿卖女来缴税。

比如《观》麦》中的那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就不得不把家里的田产卖了来缴税。

值得一提的是,官员一旦来统计过家里的人丁,缴税的额度就定下来了,税额只许增加,不许减少。

也就是说,那个妇女家里把田卖了只能抵一次的税钱。等到官员下次来收税,她还要交那么多税钱。

可是下一次还有田卖吗?

这种百姓,要么饿死,要么逃亡成为流民。

《新唐书·食货志》记载:"税取于居者,一室空而四邻亦尽。"

————很多地方的人都逃光了!

虽然白居易没有继续观察,不过妇女的结局好像是注定的。

白居易看到了两税法的弊端,不仅写诗为底层百姓发声,也要求朝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br />

唐宪宗李纯的脸绿了,脸上有点火辣辣的疼。

他知道两税法有些弊端,可望着国库里越来越多的钱财,他觉得没必要改。因为牵一发动全身,一旦改革,肯定得罪世家大族和地方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