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裴杉站在大剧院的门廊下,十月的天逐渐转冷,他穿着开襟的羊毛衫,裸露的修白脖颈戴着条纤细的银链,衬得皮肤白得闪光,进剧院的路人都要瞧他一眼。

他怀里抱着两杯刚买的饮料,腾出的手里端着手机,霍序商破天荒的主动给他发了信息。

【杉杉,公司的会议结束了,一会音乐剧结束我来接你。】

简裴杉没理他,跳过他,给洛泱发了一条信息:“我们今天看的是Do-Re-Mi——”

洛泱一秒看懂他的暗语,回复:“《音乐之声》,你选的正好是我喜欢的。”

那是霍序商选的,当然是洛泱最喜欢的,简裴杉不过是借花献佛,代替霍序商与洛泱一起欣赏这出音乐剧。

这何尝不是替霍序商圆梦,简裴杉温柔体贴,爱他就要让他如愿以偿。

洛泱开车一路疾驰而来,赶在音乐剧开场五分钟后到来,简裴杉站在高大古典的门廊下,大理的精美浮雕托着他清瘦的后背,两侧的花坛为他盛开鲜花,美得有点过分。

简裴杉瞧见他歪过头,盈盈欲笑着说:“洛泱。”

这个名字在他嘴里叫得很缱绻,听得人耳根子发热,洛泱点下头,“抱歉来晚了。”

“不晚,你今晚能来我很开心。”简裴杉很诚恳地感谢他。

洛泱面无表情地问:“怎么当面不敢叫哥哥了?”

简裴杉瞥他眼,伸手拽住他的袖子往剧院里走,好声好气地说:“走吧,我的哥哥。”

洛泱轻笑,跟着他走独立通道来到剧院二层的包间。

霍序商虽然对简裴杉不上心,但在花钱的事上从不含糊,平时吃穿用度全给他最好的,要请他看音乐剧也挑的剧院里最奢华的包厢。

复古的黄铜吊灯从圆拱的天花板垂下,配着深红色天鹅绒沙发,墙上挂着古典油画,还有一个大酒柜,香槟红酒一应俱全。

霍序提前买一大束玫瑰插在茶几上金边瓷瓶里。

布置的浪漫雅致,绝佳的约会地点。

洛泱坐在盛开的大捧玫瑰前,手臂撑在沙发扶手,扶着下颚说:“威廉莎士比亚,你喜欢这个?”

威廉莎士比亚是玫瑰的一种稀有品种,花瓣像丝绒一样,颜色深邃地红,古典派油画里出现的玫瑰大多都是威廉莎士比亚,就连白金汉宫种的也是这种品种。

他手臂上的纹身就是威廉莎士比亚,那是他画的第一幅画,作为纪念纹在了手腕内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