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很容易实现,因为他们寿数不过百年,哪怕相看两生厌,熬一熬就过去了,神祇则不然,动不动就是几万年的寿命,日日相对,激情消磨,便是白月光也成了地上霜,换个新鲜的多好啊。”

“…………”

说的好有道理,竟无言以对。

漱玉看了仓灵好几眼,眉心微蹙,心想,瞧着俊俏,竟是个薄幸儿。

她忍不住低声轻语:“说的好像你活过几万年似的,你很有经验?”

仓灵:“……”

对人他没经验,但对宝石,他可太有经验了。

塞满凤凰洞的那些宝石,可都是他搜集了几万年的宝贝呀,每颗宝石都曾是他的心尖宠,爱不释手地把玩过,可无论再如何喜欢,总还有更耀眼更漂亮的宝石被他找到,旧的那些不至于被他丢弃,却免不了冷落一旁,隔个几百年,才会被他翻出来擦拭一遍。

想来,所谓爱人,同宝石也差不多吧。

喜新厌旧,是所有物种的天性。

仓灵觉得自己已经很长情了,比起人类的短短百年来说。

话虽这么说,仓灵本人其实是心虚的。

奚玄卿定然不是因为爱上了小妖怪才辜负他,肯定是他将奚玄卿当作替身的事被发现了,才被奚玄卿提剑追杀。

嗐,这些纠葛可太复杂了。

仓灵想,现在的自己也很不能理解当初的自己,想奚暮了就去找啊,上天入地去寻,哪怕找不到,也不至于找个替身。

他实在难以理解曾经的自己。

甚至怀疑过,自己真的只是找了个替身?而不是认错了人,将奚玄卿错认成奚暮了。

奚暮,奚玄卿,都是女娲石化身,还拥有相似的面容……

但一个九天境神尊,又怎么可能会成为一个凡人呢?

定是他想多了吧?

“神尊当过凡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