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了!

必须阉了!

他必须将这个胆大包天的血奴给阉了!

仓灵气得浑身发抖,掌心攥着锁链,一拽,奚玄卿被他扯得踉跄,重重摔在地上。

锁链那头,镣铐被仓灵注入灵力,随着他的意念控制,越缩越紧,直到磨破双腕皮肉,嵌进骨骼,勒得奚玄卿的手都快断了,瘫在地上,根本抬不起来,曲指都困难,仓灵才好些,没那么气了。

仓灵站起身,一脚踩在奚玄卿勒得泛青的手掌上,啐道:“一个血奴,竟敢以下犯上!嫌命长?”

他捋起自己被扯乱,松垮挂在臂弯的衣襟,掩盖住皎洁皮肤下泛染点点红梅的肩膀锁骨。

唇也微微肿起,沾了血的红色。

体内暖流一阵阵的,仓灵禁不住喟叹一声。

要说杀了这血奴,他还是有点不舍得的。

若不是刚刚尝够味,他哪里知道奚玄卿的舌尖血要比其他部位的更香甜,甚至让他灵力都充沛了不少。

听说,人的舌尖积攒的都是本命精血,威力强大,那些仙士驱邪除妖时,到了万不得已就会在符箓上涂抹舌尖血。

仓灵竟不晓得这精血对妖灵也有好处。

他思忖了会儿,垂眼睨被他踩在脚下的男人:“我确实舍不得杀你,你的血太好用了。”

奚玄卿喉结攒动,舌尖轻微痛感,也觉甜蜜。

仓灵的足还踏他掌心上,雪白如玉,他望着,眼底的贪嗔痴念又浮了上来。

涅槃劫世界中,这个身体的所有构造都和现实中别无二致。

唯独,他没有无垢灵体。

于是,那些被压抑已久的欲望,喷涌而出。

原来,他不是没有贪嗔痴欲。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一块重重的大石头压住,偶有挣扎逃脱,探出头来,又被无垢灵体吞吃干净,将他活成了个没有生命的容器。

手腕疼痛非常,可他不在乎。

手指能动时,指腹轻轻蹭过那光洁的皮肤,游离在脚踝上,轻抚那微微突起的清俊踝骨。

竟也……莫名满足。